时间:2021-4-1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公告

肃州区永康华林生活馆(众康一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于年3月27日立案侦查,已开展了大量的侦查取证工作。为依法维护投资人合法利益,加快办案进度,现公告肃州辖区在永康华林生活馆(众康一家)投资且尚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务必于年4月20日前,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请投资人相互转告。本通告发出后,年4月20日前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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