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酒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此次招聘,拟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0名,具体计划详见《肃州区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简称《简表》)。二、考试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面向社会人员公开考试招聘,并满足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取得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5.肃州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4.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三、招聘办法、程序(一)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年8月30日至9月1日登录肃州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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