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年7月22日 今天距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仅剩天 玉门市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第一批 符合登记条件楼幢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门市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30号)文件要求,经市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玉门市房管局办公楼3楼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将予以登记。公示期自年7月16日至年7月31日。 联系- 附:玉门市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第一批予以公示的楼幢清单 年7月16日 解读 《玉门市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的意见》解读 本文转自“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民生优先保障权益便民利民——解读《玉门市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的意见》 为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决因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前置手续不全,造成部分不动产“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我市出台《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一项重要举措。《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点内容有哪些?市不动产事务中心就此进行解读。 一、《意见》出台是广大群众办理不动产的迫切需要 因历史特殊原因尚未办理房屋、土地登记的分二个大时间段、八大类、二十二种情形,如何准确把握不动产登记政策和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是《意见》解决的重点,也是制定《意见》的出发点。我们坚持以“民生优先保障权益便民利民”的思想,结合二年来“一处跑、跑一次”不动产工作实践经验,具体制定措施。 二、《意见》“对症下药,精准实策、靶向治疗”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