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现将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计划详见《肃州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及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简表中年龄为周岁,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须于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取得毕业证而未取得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且本硕专业一致。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8、体检不合格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区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赋予的职责分工负责。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的招聘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

岗位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所招人数的1:3时,组织相应的考试(考核)。以区为单位,每月通过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各岗位聘用人员情况,《岗位简表》所公布的岗位随着人员录用自动核减直至为零。《岗位简表》所公布的岗位有空缺时,招聘工作年内随时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以网络提交电子资料方式报名。报名需提交《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身份证(正反两面)、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在校表现情况证明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上述资料需本人签字确认并扫描成PDF格式,以“岗位代码+专业+姓名”方式命名,统一打包发送至应聘单位邮箱。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1月30日,每月1日至10日报名,11日及以后提供资料报名的,列入次月报名名单。因本月应聘人数达到岗位需求的,次月该岗位不再受理报名,本月11日之后报名人员,报名无效。

2、报名网址:

(1)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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