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7月6日至8日,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交叉巡回检察组到肃州区检察社区矫正工作。 巡回检察组听取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肃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就社区矫正执法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巡回检察组先后来到东北街、西洞、丰乐、新城司法所进行了实地检察。通过听取司法所工作汇报,核对社区矫正对象台账,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调看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定位监管情况,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谈话等多种方式,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察。 巡回检察组对检察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对肃州区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肃州区检察机关提炼出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八项措施”切实有效,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社区矫正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司法行政部门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方面走在前列,能够灵活运用请销假制度,适用法律恰当,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积极采纳检察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了人性化管理。同时,也对检察中发现的定位监管、思想汇报、请销假、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此次巡回检察,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于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