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分享旅途中的那些事 为充分展示酒泉市深厚的文化旅游底蕴和酒泉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准确提炼反映酒泉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特色,进一步提升酒泉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年4月20日至7月20日 二、征集内容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三、征集范围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个人、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和单位均可投稿参加。 四、作品要求(一)作品创意独特,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较强的可传播性,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酒泉历史文化底蕴和旅游资源特色,具有独创性。 (三)作品文字精炼,简洁明快,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朗朗上口,符合广大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投稿者要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填写《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表》和《作品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字迹工整清晰,表述完整。投稿者须附上“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创意说明,字数控制在字以内。 (五)宣传口号应为新创作作品,未公开发表过。 五、投稿方式及截稿时间本次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人将填写的《酒泉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表》和《作品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连同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投稿电子邮箱:jqwtgdhlyjkhz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