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9-2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

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年3月12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为消费者在未来的消费维权中提供参考,尽可能地让消费者不损失、少损失。

中介机构言而无信

年1月17日,消费者薛先生投诉称,自己于年9月,通过酒泉新太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18万元。合同约定由该中介公司提供商品房房屋预售登记证,消费者凭此证办理房屋公积金贷款。结果中介公司无法提供,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消费者要求退还房款,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经调查,酒泉市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按照相关规定,中介机构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登记证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推销房屋并签订买卖合同是不合法的。经协商,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退回购房款共计18万元。

装修公司承诺变卦

年3月30日,消费者段先生到白银市消协投诉称,自己在白银市维意定制门店定制了一套家装装修,签订合同并交付元押金,商家承诺如果对定制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在设计过程中,消费者对商家的设计方案不满意,要求按照自己的规划进行设计,商家不同意,并称超出了设计预算,需要增加设计费用,消费者多次协商退款被拒。

处理结果:经调查,白银市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的想法在合同里已经明确提出来,如果不能完成设计应当退款。经协商,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退还押金元。

强卖野生药材

年8月16日,消费者谭先生到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消协投诉称,自己跟随深圳旅行团来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旅游,在景区门口有一个售卖药材的摊点,经营者称销售的是野生天麻和印度继阳草,并在消费者还没有确认购买时,将药材打成了粉状并告知消费者打成药粉必须要买,最终消费者花费元购买了药材。事后消费者认为商家在自己未确认购买的情况下强行售卖,要求退货退款被拒。

处理结果:经调查,张掖市临泽县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在未付款前有权选择是否购买,不能强买强卖。经协商,经营者同意将全款元退还消费者。

燃气表走速过快

消费者安先生在金川区新金源小区安装使用了金昌中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的燃气后,发现气表走数过快,燃气公司客服上门多次核查,均告知消费者气表走数正常。在消费者的要求下,燃气公司负责人拆下气表送至甘肃省金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鉴定,结论为不合格。消费者向燃气公司提出退还多收款项、赔偿停气造成的损失,但多次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经调查,金昌市消协工作人员提出先换表供气,保证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年4月10日进行第二次调解,消费者提出补装第二块气表也出现走数过快现象。年4月21日进行第三次调解,最终,燃气公司同意补偿消费者天然气立方米,免费更换第三块气表。

房屋漏水引群诉

年3月27日,欧康世纪都会住宅小区(共30栋)消费者到定西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年开始,每次下雨房屋就会大面积漏水,严重影响住户的工作生活。住户多次向定西市鸿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一直没有解决,且多次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调查中,定西市鸿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原开发商以楼顶5年期限已过而拒绝维修,主管部门称动用维修资金需成立业主委员会70%的业主签字方可。会后,市消费者协会向主管部门下发监督建议函,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反映并曝光,最终由原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维修,为消费者直接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装修公司违约逃避责任

年10月28日,消费者张先生到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于年6月4日通过上海蓉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总价元。在装修期间并未按合同进行施工,装修质量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提出整改时,装修工人态度蛮横,且多次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调查中,经营者不予配合,消协终止调解,支持消费者走司法途径。年3月,消费者起诉至兰州市西固区陈官营法庭,当年11月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所签《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被告上海蓉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张民元和天庆国际新城电子门禁卡一张。(记者刘有中)

小心,以招聘的名义坑你

随着春季的到来,招聘旺季、跳槽旺季也即将来临。求职者转战各种招聘会或者时时刷新各种网络招聘平台,为了找到满意工作可谓使出了“洪荒之力”。可是殊不知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落入骗子挖好的陷阱。那么,在应聘求职过程中如何才能有效识别招聘信息的真伪、有效避免落入招聘陷阱?

套路一: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某些招聘企业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在交保证金后没等到上班,就告知其招聘职位已满,钱也不会退还。更加隐蔽的收费还包括服装费、档案管理费、培训费等实际应该由用人企业承担的成本。而求职者很少有能通过后期的培训考核的,即使通过了,骗子也会用各种苛刻的工作环境和要求迫使求职者知难而退。

提醒: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所以,那些任职初期需要先缴各种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规模小、态度恶劣的中介机构,大都是想骗取求职者金钱的非法组织,遇到交钱时应提高警惕。

套路二:借试用期榨取廉价劳动力

具体表现为一些单位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鱿鱼”。因为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录用后差异较大,而招聘的费用又微乎其微,利欲熏心的用人单位便通过无休止地“试用”来获得最廉价劳动力。

提醒:关于试用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早已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短于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短于2年的,试用期不超过60天。找工作时,和有录取意向的单位必须签署一份就业协议书。

套路三:骗取个人信息

现在有很多贩卖个人信息的中介公司,为了获得更多更精准的信息,往往会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前来。

提醒:要避免自己的信息被出卖,第一,求职者要通过正规大型招聘网站求职。第二,在选择应聘单位时要进行甄别。事先做一下功课,简单查询一下应聘单位的有关信息及网上其他求职者的评价。第三,在简历中不要过多透露与求职无关的隐私信息,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

套路四:公司、职位、薪资等信息不实

很多公司会通过发布一些高职位、高薪资的招聘信息来吸引求职者,求职者来后却发现与所标注的职位或薪酬不符,或借此招聘一些没有合同、没有固定薪酬的推销员或保险经纪人,有的甚至还借一些大公司的名义来招人。

提醒:求职者虚荣心的作祟是遭遇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不要被听上去体面的职位所迷惑,仔细询问职位的工作内涵和细节,是求职者在与招聘者面谈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的。(记者窦虹艳实习生舒境柔)

合同、中介、装修都有“陷阱”

消费者购房须慎之再慎

衣食住行,乃是百姓生活中最重要的四个部分,近年来,关于“住”方面的纠纷屡见不鲜。房屋质量差、中介服务坑、装修问题大、合同陷阱多,种种烦恼让消费者们时常在维权的道路上感到力不从心。日前,省工商局、省消协及县区工商部门发布了年各类房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希望给广大消费者的维权之路提供一些帮助,也让准备购房、装修的消费者避免掉入消费“陷阱”。

装修内墙裂缝,暖气片漏水

李先生于年3月6日和某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接受该公司提供的装修服务。现因装修的内墙裂缝暖气片漏水,消费者要求该公司提供维修服务,但该公司一直拖延不予维修,故通过平台进行维权申诉。

处理结果:经安宁区十里店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调解,该公司同意为消费者家中装修存在的问题进行免费维修,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

房屋中介拒退押金

1万元押金(有票据),购买位于七里河龚家湾一套房屋。当时商家称外地户口可购买兰州市区房屋,但付款后商家又称不能购买兰州市区房屋,消费者要求退还押金1万元。

处理结果:经培黎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调解,该中介公司同意于年12月19日退还消费者预付的1万元押金。

虚假宣传签购房合同

年12月,消费者杨女士因家庭需要,准备购买城关区一套二手房屋自用,经与兰州某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进行接洽,实地查看后有意向购买城关区永昌路某单元二手房,并于当日与该公司签订买卖斡旋金协议及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同时交纳2万元“斡旋金”,签订合同后,该公司于晚些时候告知消费者该房屋属“贷款抵押”房,并让其继续购买。消费者认为该公司向其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要求退还2万元“斡旋金”,但该公司以卖方已签字,合同已生效为由拒绝退还。

处理结果:兰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受理此投诉时发现,该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为消费者提供房屋中介服务过程中,涉嫌向消费者隐瞒重要事实,诱骗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元罚款,责令退还该消费者订金元。(记者刘有中)

看透二手房网上买卖的那些损招

不少人在购买二手房时都会在网上进行信息搜索,当看到一套价低位好的房源打电话询问时,往往电话打到了中介那里,他们往往会以各种理由“阻挠”你与此套房源的亲密接触,而将你推向更多所谓的类似房源。又或者,实地考察后你会发现,与你在网上看到的心仪房源差之千里。“3·15”之际,一起来看看二手房买卖中的“招数”。

看好的都“卖出去了”

“我们很轻易就能搜到自己心仪的房子,可是电话打过去时却发现打了也是白打。不是告诉你这个房子卖出去了,就是解释标注的价格早已过期。”杨女士对自己搜索二手房信息时总结的经验很是到位:要么是装修,要么是楼层,要么是价格,总有一处是假的。“基本上我看好的房子得到的答案都是‘卖出去了’,然后中介推荐其他房源。”

内幕:虚假房源诱骗来电

中介往往用物美价廉的好房源在网上充门面,吸引购房者与其取得联络,在简单对话中,房产经纪人会了解看房者的需求,之后再以诸如“已经卖出去了”、“价格已经涨了”等理由搪塞看房者,转而向其介绍其他房源,再慢慢推荐销售。而这种被业内称之为“钓鱼”的招数,在圈内已经是屡见不鲜。

在采访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二手房中介工作人员表示,房源信息想要有吸引力,就必须故意做假,从看房开始下套,比如把价格调低点儿,把户型改好点儿,甚至发布一些从来没有的假房源。“如果是真实房源,根本不能吸引人,没人点击,造成手里所有的房源都无人问津。”

低价房源看不了

“27中,南北通透,学区房,双阳台,超低价位出售,随时看房……”这是某网站上的一则二手房出售信息。这则出售信息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的价格:该网站显示的本月均价为元/平方米上下,而该房总面积为96平方米,总价只需要79万元,合每平方米元。

随后记者拨通电话进行相关咨询,在表明用意后,中介顾问称这套房源如果想看的话需要预约房主,但是可以带记者看其他房源,“我们现在手里有20多套27中附近的房源,网上您看到的那套需要预约房主,房主不一定有时间,但我可以带您看看其他房源。”当记者询问:“为什么其他房源能看,只有网上这套房源不能看?”中介只是再次强调,房主没有时间,看不了房。而记者拨打该网站其他房源时,同样被告知“房主外出看不了房”。

内幕:上欺下瞒赚取差价+人情

严防死守房主信息,是中介惯用的手段。控制了房主的信息,也就隐蔽了住房的真实价格。吃差价,自然也就成了各家中介谋取利益的方式。有些规模比较小的中介公司由于自身资金有限,在收购二手房时,先交付一些押金给房主,然后寻找下家,并以房产中介公司自己的存量房名义加价出售。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中介为了不让买卖双方见面,通常会煞有介事地向购房者表达好意,“75万元不算贵,要不我给你开70万元发票,就可以少交5万元的税。”真实的原因是“上家”给他70万元售价,他给“下家”的凭证怎么可能是70万元。瞒了上家骗下家,净赚5万元还讨了个人情。

假照片偷梁换柱

“看的是中介那边极力推荐的类似房源,说是不论位置、地段,还是户型,都差不多的。”赵女士说中介那边的说辞特别诚恳,自己仍然看到了让她十分不满意的房源。“虽然墙上还不至于掉皮长毛,但是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年久失修。而网上的图片装修得特别有情调,有壁纸,有飘窗。”随后在赵女士的强烈建议下,又去看了真正的某楼盘的房源,可跟网上的装修图还是不能相媲美。后来又发现,很多该楼盘房源在该网站上的不同房型居然室内装修一模一样。

当赵女士找中介质问时,中介解释称,曦华源这片房源自己很熟悉,挑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图片发到网上而已。

内幕:靠虚假图片提高点击率

网络中大量房源失实不是秘密,看上去很诱人的房源,只是吸引购房人的“诱饵”,先把购房人“套住”再说。

现在的二手房中介竞争激烈,既要抢房源,也要抢客户。只要有人说卖房,中介就会第一时间发到网上。根本没有时间到现场去查看。至于如何发布网上二手房信息,主要是根据经验来“想象”,而且手里也有储存的大量资料,包括照片,挑选之后就在网上发布。

据调查,二手房源信息比较多的网站非常多,大部分网站的搜索结果都是按时间排序,即发布时间越近,搜索结果越靠前。这本意是让用户能找到最新的房源,结果中介为了能让自己的页面在搜索结果中排名靠前,隔一段时间就去刷新房源。当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这一规则后,大家都来不停刷新,一套房源换几个价格重复发。(记者刘佳实习生艾华)

购买汽车消费者要警惕各类合同“陷阱”

对于每一位兰州市民,能够买到一辆心仪的车辆,原本是一件高高兴兴的事情。但部分不法商家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在购车合同、订金合同、保险合同上绞尽脑汁的做“文章”、设“陷阱”,不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省工商局、省消协及县区工商部门发布了年各类购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警示准备购车的消费者避免掉入商家设好的“消费陷阱”。

汽车销售匿真情红盾维权见实效

年4月25日,消费者张某在定西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购买了一辆1.4排量白色悦纳小轿车,总车价为元。车辆为按揭方式付款,首付元。4月30日张某在洗车时,发现左后大灯有抛光痕迹,后保险杠有喷漆痕迹。年5月2日,张某在该汽车销售公司的售后服务维修处看到维修单记载,该车于年3月18日进行过维修,张某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遂向工商所投诉。

处理结果:经调查,定西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的处罚。经调解,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给张某更换一辆同款同型号的新车,另赔偿元,送20次保养。

强制收取续保押金违法侵权被处罚

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陇西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时交纳了元的续保押金,现已到期,要求退还续保押金,但却遭到商家的拒绝。

处理结果:经文峰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调查,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从年开始,向办理按揭贷款购车的消费者收取了元或元不等的续保押金,并要求消费者购买车损险、盗抢险、第三方责任险,按揭期满后方可凭车辆保险单退还押金。至年6月27日,收取67名消费者,共计续保押金9.3万元,其中年收取31名消费者续保押金4.8万元,年收取36名消费者续保押金4.5万元。

其行为违反了《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工商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做出罚款元的处罚。

拍卖汽车竟是套牌车

年,消费者朱先生在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拍卖的汽车,后发现该汽车是套牌车。

处理结果:经调查,该公司承认向消费者所售车辆为套牌车。经调解,该公司同意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托运费,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元。

以旧换新预订汽车商家拒退押金

年12月8日,消费者陈先生在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出售旧车,并置换本田雅阁汽车一辆,因商家提供的新车贷款与书面约定不符,消费者无法承担,故要求全款退还出售二手车车款及新车押金共计4元,商家不予退款。

处理结果:经沙井驿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调解,最终在扣除元服务费的基础上,为消费者退还出售二手车车款及新车押金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租车不退押金消协全力维权

外地来兰旅游人员韩先生一行人员于年4月17日在新区机场附近一大型租车行租赁了一辆本田越野,告知日租金为元,其租赁期限为6天,并交付押金1元整。4月23日,当消费者韩先生还车时,商家告知因周末财务人员休息而无法退款说星期一打款,并留存消费者卡号、消费者返回云南原籍。但是直至5月23日,租赁公司仍然未打款,且失去联系。

处理结果:经兰州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调查调解,商家在扣除车辆租金后,将元押金退还给消费者。(记者刘有中实习生文梓涵)

揭秘“低价游”背后的套路

“导游的问题网上吵得很热,没想到自己竟也遇见了。”提到自己去年的云南之旅,兰州市一位高校在读生气不打一处来,“原以为舒心惬意的旅程,被不合理低价游完全破坏了。我们学生本来就是用平日里省下的零花钱和朋友们出去转转,没想到被坑了。”何谓不合理低价游?低价诱惑是天上掉落的馅饼,还是不法商家精心设计的陷阱?如何防止被坑,被坑后如何维权?连日来,记者采访了兰州部分旅行社从业人员、不合理低价游受害者、旅游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为你揭秘潜藏在低价诱惑背后的套路。

旅游是假购物为真

如今朋友圈的广泛流行,大家不难看到很多旅游线路经常急招“掉位”游客,价格之低令人咂舌。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

旅行社常分为组团社和地接社两种。“组团社负责揽客,按照‘人头数’赚钱。地接社负责接待,而让游客多购物赚提成则成了很多地接社的利润来源之一。”一位旅行社受聘业务员介绍。这种路线中看到的很多景点,不过是看上去具有特色的建筑,进入后重点仍然是购物场所。购物景点必须进店,游客若不买一点东西,可能会被导游“埋怨”,甚至明讥暗讽,影响游客旅游心情。

宣称免费临时加价

部分违规旅行社还存在宣称免费旅游,却临时加价的现象。有游客反映,明明写好的路线,到了目的地却冒出了新景点,并且不付费将无法进行接下来的行程。

“如果旅行社没有跟你签订合同,或者你是在火车站或街头接到的是低价游甚至是免费游,就要特别小心了。”甘肃国旅负责人对记者说。“部分游客有贪小便宜心理,可能会因一些好处或折扣,忽视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最后因没有证据而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我们也呼吁大家,在出游前务必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

旅游主管部门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低价游本身是旅行社促销的一种方式,之所以会出现不合理低价游现象,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特别是游客对旅游业知之甚少,不清楚这些利益链条到底是怎么运行的,就很容易权益受损。去年10月,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集中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出行游客,务必留意旅行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不要参加非正规旅行社组团。按照相关规定,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即为不合理低价游。游客要当心“零团费”、低价团,做到理性消费。(记者刘佳实习生文梓涵艾华)

导读就餐遭遇霸王条款,旅游碰上黑导游,网购买到假货,快递出了问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5个投诉举报电话↓↓购物、旅游、金融、交通...总有你需要的。为自身权益,扩散!

综合来源:兰州晨报、人民日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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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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