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工作落实,重点从四个方面严格管控社区矫正对象,确保“管得好”“矫得正”。 严格日常管理。依法办理社区矫正入矫解除、居住地变更等各项业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和风险评估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开展个性化矫正,并及时调整管理等级和矫正措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别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活动与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分开进行,对符合就学条件的,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支持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继续完成学业,切实保护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通过现场点检、电话抽查、网上巡查、远程视频督察等方式,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处遇,确保日常监管到位。 严格外出审批。严格执行《肃州区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办法》,规范外出审批程序,认真核实请假事由及相关印证材料,专门制定外出期间的矫正方案,所有程序同时通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流转,加强外出期间点检,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活动轨迹。对于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参照请销假程序予以审批,并按规定向市司法局和区检察院备案。对于已批准外出和还未返肃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严格网格化监管。创建了重点人群“监管+网格”模式,将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工作力量与基层网格进行深度融合,每个街道司法所包挂3至7个一级网格,每名司法所民警包抓5个二级网格,将社区矫正对象入户走访、信息采集、帮扶救助等内容纳入司法所网格任务清单,有效提升了矫正质效。 严格考核奖惩。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社区服务、外出审批等情况,常态化开展周点检、月考核、季评议,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无故不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社区服务、擅自外出等社区矫正对象,根据违法违规情节依法予以处理。(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