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酒泉市中心城区新城二期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稿)

酒泉市城乡规划局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年1月

一.规划范围

新城二期片区位于中心城区中心位置,东临新城一期片区,西邻新城三期,是酒泉市以生活为主的居住片区,规划区北至北大河、东至飞天路、南至兰新二线、西至清泉路,总规划面积5.04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年修正);《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3);《城市蓝线管理办法》(.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修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9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版)》(GB-93);《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93(年版)》;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年06月01日实施);国家及甘肃省颁布的其它有关条例、规范等。

本次规划依据的相关规划和文件有:《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年》;《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

三.规划方法和思路

1、工作方法

通过规划项目组和规划局对规划区用地进行实地踏勘,对规划区的具体用地条件进行了解。走访相关企事业单位,对相关用地权属、单位资料、发展设想及配套设施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2、规划思路

通过对规划区的认识,以解决问题和目标制定为导向,解读现状存在问题,树立规划区的优势条件和发展基础,对规划区建设基础情况做出判断,合理确定各个地块的使用性质,提出各个地块的建设模式和控制要求,实现区域发展目标。

四.规划重点

1、调整用地结构,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

通过控规对居住、公共设施、道路、市政设施进行合理安排,并重点加强对绿化景观、产业发展、综合服务等的建设指引,打造高品质的绿色空间环境,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增强规划区的吸引力,从根本上提升规划区的竞争力。

2、引导产业发展,强化产业服务

通过控规,严格控制北城区工业产业规模,注重环境提升,重点强化产业服务配套,同时引导产业入园,城区为园区提供设施支撑,从而实现产城互补,逐步实现产城融合,带动规划区的发展。

五.规划原则

1、落实总规要求,强化刚性传导

依据总体规划对本规划区的总体定位和空间用地安排,精确空间落位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证总体规划的刚性内容在控制性规划中落实。

2、优化和细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结构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依据《居住区规划规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应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配套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建设施,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3、优化和细化城市支路网系统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干路网结构不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建设和审批情况,增加城市支路网,优化和完善城市的道路网结构和系统。

4、具体量化地块开发要求,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本次规划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强度管制,具体量化地块的开发控制指标,结合海绵城市、城市设计等要求,深化和完善地块开发要求中的低影响开发和城市风貌等控制性要求。

六.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控制和有效实施,将规划区打造成环境优良、设施完善、功能明确的城市综合中心。总体注重控制整体景观风貌,通过点、线、面等景观元素的精心组织,塑造丰富生动、特色鲜明的城市生活区,格局与景观序列,达到人、自然与建筑空间的有机融合。

七.规划结构

规划提出“一心、一带、三轴、三片区“的功能结构。

一心:由三馆、万达、商业广场和广场形成的商业文化中心。

一带:以北大河及滨河绿带形成的景观带,是酒泉市滨水空间重要的绿化景观带。

发展主轴线:以正大路南北连接北大河、商业文化中心和兰新二线,是规划区内的主要空间景观轴线。

发展次轴线:为以沿富康路东西向贯穿商业文化中心,连接新城一期和新城三期的空间发展轴线。

三片区:指将规划区划分为3个片区,分别为1个综合服务片区和2个居住片区。

八.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5.04平方公里,除去水域、区域设施等用地外,城市建设用地为.96公顷,占总用地的95.94%。

城市建设用地共包含6大类,分别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中居住用地所占比例最大,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1.09%。

九.各类用地情况

1、居住用地(R)

规划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8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1.09%,其中包括社区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区整体以开发为主,全面改造棚户区和村庄建设用地,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按照用地分类标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和宗教用地九类,与本次规划相关的用地共6类。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71.9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4.87%。

(1)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面积为11.2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32%。

(2)文化设施用地(A2):用地面积19.3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4.00%,其中图书展览用地面积为7.09公顷,文化活动用地0.81公顷。

(3)教育科研用地(A3):用地面积为18.2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78%,均为中小学用地。

(4)体育用地(A4):用地面积为15.8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27%。

(5)医疗卫生用地(A5):用地面积为1.6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35%。

(6)社会福利用地(A6):用地面积为5.5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14%。。

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

按照用地分类标准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分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抗体用地、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和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三类。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32.9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6.81%。

(1)商业用地(B1)

规划商业设施有规划区市级商业中心、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小区及商业中心构成。主要以零售业、宾馆、商场和超市等为主。规划商业用地总面积为18.6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85%。

(2)商务用地(B2)

规划商务用地有规划区内的银行、办公、保险等构成,总用地面积为11.8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45%。

(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规划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面积为2.4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51%,均为加油加气站用地。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地面积为.3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3.42%。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面积为.0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3.16%,为规划区的道路用地;交通站场用地(S4)面积为1.2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27%为规划区内的社会停车场。

5、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区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9.6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99%,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7.97公顷,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2)1.10公顷,安全设施用地(U3)0.54公顷。

6、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区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57.2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1.83%。其中,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42.6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8.80%,指规划区内的体育公园、规划公园和街头绿地;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2.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9%,为规划区内沿路绿化带;广场用地(G3)用地面积为2.6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54%,为规划区中心位置的商业广场。

十.道路系统及交通设施规划

1、道路网规划

根据本次规划用地规模及布局结构,道路等级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道路总长度35.11公里,路网密度6.96公里/平方公里。

(1)主干路:主干路是规划区与城市其他区域联系的主要通道,东西向主干路有新华路、光电大道、风电大道和南滨河西路,南北向的主干路有玉田路、飞天路和清泉路,红线宽度40-60米,计算行车速度40~60公里/小时,路幅采用两幅和三幅形式。

(2)次干路:次干路是规划区内短距离交通联系的通道,起到分流主干路交通流量的功能,分别为富康西路、敦煌路、铁人西路、园林路、肃北路、高铁西路、阳关路、富康西路和正大路。红线宽度28-40米计算行车速度30-40公里/小时,断面布置至少双向四车道。

(3)支路:支路承担各片区辅助交通联系,红线宽为24~28米,计算行车速度不大于30公里/小时,断面型式为一块板,布置至少双向两车道,部分道路可根据实际通车情况改造为单行道。

2、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要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交通体系。公交线路布局与城市客流分布相适应,与土地开发相结合,加强与对外交通枢纽和非机动车、步行系统的衔接,合理组织公交线路网络,形成良好便捷的公交换乘体系,根据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区内不单独设置公交首末站和长途客运站,结合全市交通设施共享。

总体停车为以配建为主,占总停车辆的85%以上;公共停车场为辅,占总停车辆10-15%,停车场总量的10%以上配置充电桩。停车方式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等形式,地下停车场占地少,对环境影响较小,可结合公共功能服务中心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相应规模的地下停车库。居住区的配建停车场建议采用地下和地面结合的方式,地面停车率不应大于10%,规划区内停车设施结合居住区和商业设施配建,并在规划区风电大道北侧文体路东侧设置一处独立占地停车场。

加油加气站:布局主要考虑交通的便利性以及机动车分流分布。规划区共2处加油加气站,飞天路沿线为现状保留,正大路西侧为已批待建。

港湾式停靠站是指在公交停靠站处将道路适当拓宽,将公交车辆的停靠位置设置在正常行驶的车道之外,以减少公交车辆停靠时形成的交通瓶颈对其他车辆的影响,保证路段车辆的正常运行。港湾式停靠站常用于未设置公交专用车道、主路车道数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主干路和一些交通量较大的次干路。

十一.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本次规划将绿地划分为两级,分别组团级绿地和街头绿地。

规划区组团级公园绿地分别为规划区北侧的滨河公园和规划区中部三馆中间的规划公园,规划公园未经批准,禁止在公园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对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建、改变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用途,总体公共区域应当向公众开放,坚持公益性及为大众服务的宗旨,公园用地公共空间除安全需要外,禁止设立“游人止步”、“禁止入内”等不当牌示。禁止占用公园内亭、台、楼、阁、廊、榭等公共资源封闭经营。

街头绿地:居住区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包括居民能够方便地进入、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的地上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25%。

基础栽植的大乔木、小乔木和灌木与住宅外墙的最小距离分别为5米、3米和1.5米;应重视墙面垂直绿化、屋顶花园、阳台及室内绿化等多种绿化方式,加强绿色空间与景观的相互渗透和联系。

地下及半地下停车库的掩土绿化应与整体绿化设计相结合,并按屋面与地面高差折算计入绿地率。屋面与地面高差小于1.5米时,有效系数为1;屋面与地面高差大于1.5米但小于6米时,有效系数为0.6;屋面与地面高差超过6米时,不计入绿地率。

各级居住区公共绿地总面积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确定,组团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旧城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相应指标的50%。

公共绿地宜结合小区或组团的社区体育设施和儿童游戏场地进行布置。

整体开发的居住小区公共绿地不应小于平方米,组团公共绿地不应小于平方米;且其中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十二.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两轴、多点”的景观结构。

一带:是北大河景观带,在主城区设置橡胶坝拦水造景,是酒泉市的重要水系景观带,沿两岸设施绿化、步行道和景观构筑物,作为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空间。

一心:指规划区核心位置结合商业广场、酒泉三馆、商务中心形成的空间景观核心。

两轴:分别指以正大路贯穿南北连接空间景观核心、沿线道路绿化景观带和北大河滨河公园形成的空间景观轴线;另一条是富康路贯穿规划区商业集中区,东接市政广场,西接新城三期,是规划区的主要商业景观轴线。

多节点:分布于规划区内的居住区级和组团及公园绿地节点。

十三.城市设计导引

1、城市设计框架

新城二期片区位于酒泉市中心城区的中心位置,自年开始建设以后逐步将老城区内的市属办公和行政职能转移至该区域,总体功能以行政办公、文化和居住功能为主,本次规划在原有城市肌理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城市的改造改建提供具体指导,将规划区打造成空间结构上塑造张弛有度、错落有致的空间形态,打造具有新面貌、新气象,现代风格的城市空间。确定规划区内城市设计结构为:“一条生态景观廊道,两条空间景观轴线,一处空间景观核心,两处市级商业中心,三条空间景观视廊,两处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多处景观节点”。

2、风貌定位

根据规划性质和功能定位,其城市风貌应确立为:通过对《酒泉市城市风貌规划》的研读,规划区定位为以新汉风为主导、整体控制风貌的新城区。

3、色彩控制

建筑色彩建议以简洁明快的汉唐风格为主,采用温暖柔和、舒适明快的色彩,以淡暖色基调为主,塑造和谐而舒适的城市气氛。

建筑色彩在色温、色相等方面应整体上相对统一协调,并通过局部色彩的变化,结合环境、功能的不同,达到城市色彩既和谐统一又变化丰富的效果。应控制艳丽色调的大面积应用,鼓励使用自然柔和的色调。

中部文化体育商务休闲片区建筑色彩要求亮丽明快,宜选用彩度高、明度适中的色调,以淡暖色为主,体现开放、高效的城市特征,整体色彩由铺装、绿化所形成统一的环境色与建筑搭配。文化、体育建筑的色调和质感应充分反映时代特色和文化内涵;商业区色调可较为活泼,在浅色调的基础上局部点缀鲜艳色彩和装饰,以利形成商业氛围;商务建筑宜选用彩度较低的色调,兼顾现代高效与明快优雅,宜优先选用石材贴面、无色透明安全玻璃等有现代感的新型材料。

北部与南部的居住及配套服务片区,居住建筑宜选用明度适中、彩度低或明度适中、彩度适中的淡黄色、米黄色、浅灰色为主,居住组团之间保持相同或相近的建筑风格及色彩;片区内商业建筑应注重步行化商业购物环境,建筑色彩要求以温暖明快,能烘托出本地域的商业氛围,同时满足周围整体环境色彩的和谐。建筑主体以暖灰色调为主,局部可采用明度低、彩度适中的明快色调,突出个性,营造动感气氛。

3、建筑形式要求

建筑形式的运用应有利于城市开放空间的塑造,要充分考虑到街道空间及开放空间的视觉效果。

鼓励建筑形式个性化的同时,强调建筑之间的协调与对话,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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