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登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酒政任字〔〕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酒各单位: 根据中共酒泉市委酒组发〔〕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 赵登强同志任酒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万平同志任酒泉师范学校(市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向彩梅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宝平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 贾生会同志任市民政事务中心副主任,保留正县级待遇; 王立明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闫玉明同志任市政府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雷涛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生军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宁彬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杰元同志任市博物馆馆长; 楚子辉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殷德华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翟海国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蔡亚刚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宏军同志任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朱建强同志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李堂春同志的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副局长职务; 陈卫华同志的酒泉中学副校长职务,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聘任为兼职督学,保留原待遇; 妥志贤同志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倪学向同志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聂振元同志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段平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鸿同志的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庄基同志的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酒泉市人民政府 年1月22日 去下方写评论 玉门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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