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铁血警营期待你的加入 ▽ 根据工作需要, 新的一轮招警又开始了! 岗位说明 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楚雄市公安局辅警,主要工作职责为在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防控、警保卫、监察留置看护等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工作。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招聘30人(限男性)。 工作地点: 楚雄市公安局及工作需要的相关地点。 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根据需要派遣到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管理使用,设定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二)待遇。 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元/月(含“五险”、服装费)。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云南省户籍; 、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的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革命烈士的配偶子女、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家属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及从事过辅警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三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正在接受调查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报名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到报名地点后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名信息。已就业人员报名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 即日起(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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