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3月3日,记者从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父母、子女互提还贷事项延伸出台了两项新政策,即:对于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达不到商转公条件的贷款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父母、子女、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根据住建部有关释放存量资金的要求,年4月2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职工购买自住房,父母和子女之间互提互贷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年1月起,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实行每年提取一次用于冲还贷款的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此项政策进一步延伸,使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来源:酒泉日报记者杨璐

监制:白玉玮编辑:卢汉卿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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