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认真分析研判,扎实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检查。 一、积极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落实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制定印发《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执法队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专项行动负责人及联络人,细化工作任务,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奠定组织保障。 二、深入开展排查,建立台账记录实 一是打击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面。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继续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暂存、处置流程是否规范,医废警示标识、台账记录、转移联单等是否健全,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全部处于管控状态,严防医疗废物流向失控造成二次污染。至目前,已累计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隔离点)家,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机构26次,全市累计安全收集、处置医疗废物.97吨。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利用“双随机”、化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涉危废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工作,建立完善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单位监管清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清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监管清单。对危废产生、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全过程进行严格管控。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列入执法台账,督促进行严格整改。二是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面。在完成年全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甘肃省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酒泉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我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县级及以上地下水、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汇总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清单,督促存在水源地环境问题的县市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根据方案开展整治工作。三是打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违法排放专项行动方面。制定印发《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工业炉窑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督7个方面整治行动。通过认真摸底,全面排查,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四是清理整顿排污许可排查检查方面。围绕“到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总要求,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信息清单为基础,结合年以来环评审批、登记表备案、年纳税情况整合的相关数据,以及所在行政区内环境监管企业名单,对年以来投入运行的排污单位进行摸排,全面、细致的列出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备案的排查排污单位家。其中:年前应发证重点管理类单位50个,年前应发证简化管理类单位个,年应应登记备案个。截止目前,重点管理类办结排污许可证9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家;简化管理类办结排污许可证24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家,长期停产3个,永久关闭1个;登记备案办结个,不需要登记的12家,3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完成率为%,对排污许可证核发中存在问题的企业纳入执法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整改。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上报信息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网站、政务微博、政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