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年酒泉市“共青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级团组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团市委10月23日党组会研究决定,拟命名以下集体为酒泉市“共青团员先锋岗(队)”称号,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团市委反映。 年“酒泉市共青团员先锋岗(队)”公示名单 敦煌市月牙泉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瓜州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阿克塞县公安局长草沟公安检查站 医院儿科新生儿病区 酒泉市公安局警犬训导所 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热控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商贸中心支行 公示期为年10月25日至年10月31日。在此期间,如发现有影响表彰命名的问题,请及时来函、来电向团市委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 联系-82 共青团酒泉市委 年10月25日 赞赏 |